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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我省出台《规定》保障刑辩律师执业权利——本报邀请起草人独家解读15大看点
日期:2014-02-20    阅读:1,638次
本报记者 郁燕莉
  日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受到业界瞩目。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宗新说,这份《规定》有着诸多进步之处,将成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重要指引。规定背后有哪些亮点?律师执业过程中如何参照?本期律师版特邀徐宗新做独家解读,为广大律师们讲解规定中的15大看点。


  1聘请律师渠道更畅通

  《规定》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办案机关转达委托律师的要求,办案机关有明确转达责任;由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律师可以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必经过“先确认,再会见”的程序。

  2三类案件须书面告知

  按照《规定》,在律师提出会见时,看守所告知案件是三类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应当出示办案机关的书面通知。这旨在防止办案机关对三类案件随意解释和扩大适用,以限制会见。

  3会见不得设前置条件

  《规定》明确:“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当场安排会见”;“律师尚未向办案机关告知接受委托情况而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经审核,应当提示辩护律师及时将受托情况告知办案机关,不得以尚未告知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据此,看守所不得以“48小时”、“没有告知办案机关”等理由限制会见。

  4实习律师可陪同会见

  辩护律师会见时,可以视工作需要,由一名律师、实习律师陪同参与会见。这解决了实践中律师会见主体争议问题。

  5保障通信权

  辩护律师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相互通信。在会见受限制时,律师可通过通信方式提供法律帮助,这保障了三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6庭审笔录、录音录像可复制

  《规定》明确复制的案卷范围包括庭审笔录及同步录音录像。实践中,有些二审法院不允许律师复制一审的庭审笔录,《规定》出台后,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关于同步录音录像的问题,有些部门连律师查阅都要限制,这个条文很有先进性。

  7可多次阅卷、补充阅卷

  《规定》对律师阅卷权利保障得十分详尽。包括: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律师可以视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内选择阅卷次数和时间;阅卷结束后律师要求补充阅卷的,可以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协商阅卷时间,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安排;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获得补充材料时,应当及时通知律师查阅。

  8可向服刑人员调查取证

  对服刑人员的调查一直是个难题,而《规定》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正在监禁的服刑人员调查取证,监狱和其他监管机关应当提供合适的场所和必要的便利。”

  9明确办案机关告知义务

  新刑诉法只规定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时要告知律师,此次《规定》中明确指出:办案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移送管辖等重大程序性决定时,应当及时告知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应当提前通知辩护律师。这弥补了新刑诉法对“告知”规定解释的不足。

  10律师意见入笔录附卷

  对于办案机关受理辩护律师意见,《规定》明确了操作程序:“辩护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的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办案人员一般应当在办案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确有合理原因无法当面接待的,可以要求辩护律师邮寄提交书面意见或者证据材料。辩护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办案机关应当附卷。辩护律师提交证据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出具收据。”

  11明确非法证据排除审查方式

  此次《规定》明确了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方式,即“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除庭审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组织听证、召开庭前会议、查阅对被告人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审查。”这是全国少见的。

  12不得对律师进行安检

  辩护律师依据开庭通知,持律师执业证书进入审判场所参加庭审,人民法院不得对律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

  13开庭排期征询律师意见

  人民法院开庭排期之前可以先征询辩护律师意见,避免辩护律师存在开庭时间冲突。人民法院排定开庭日期后,辩护律师确有特殊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时间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

  14充分保障庭审辩护权

  实践中,法官在庭审中随意打断律师发言的现象时有发生,《规定》 将有效遏制这一现象。《规定》指出,审判长可以对辩护律师的发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发言重点进行提示和指导,但不得随意限制、阻碍律师发问,不得随意限制律师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此外,《规定》还指出,庭审过程中发生被告人情绪异常等影响庭审正常进行的情况,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与被告人进行会见交流的,可以向法庭提出休庭申请。这更有利于律师充分辩护。

  15权益受损可向检方控申

  《规定》明确指出,如办案机关存在阻碍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律师可以按照浙江省检察院《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