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律协新一届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首次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副秘书长俞柏盛到会。省律协新一届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副主任周晓钦主持。
俞柏盛宣读《关于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任职的通知》(浙律协〔2013〕7号)。根据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选举结果,经省律协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任一民担任主任,徐伟民、冯坚、金顺新、胡力明担任副主任,姜建林为秘书长。沈田丰和俞柏盛给各位律师颁发了聘书。
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致辞,他指出破产法的价值和作用是使公司有序地退出市场,从而达到规范公司治理的目的,而律师在应对金融危机,贴近政府工作中心,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律师在该领域的前景十分广阔,但目前的任务也十分紧迫。从事破产管理的律师要处理好与法院、与政府、与利益冲突各方的关系,这是一个与普通诉讼业务完全不同的全新领域,对执业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他还对破管委工作提出了要求,专委会的工作应当对律师工作经验作出一个总结,然后进行推广。
会上,省律协破管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分别作了就职演说。会议安排了2013年工作,破产管理委将在年内召开案例研讨会,举办专业论坛、培训,建立专业网站。委员们就“第二批破产管理人培训”、“专业委员会内部交流平台”、“加强与中级、基层法院的沟通交流”、“破产管理人人员借用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