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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大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日期:2024-06-07    阅读:924次
        浙江丽大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672552350H,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前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承继,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原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等合同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景平
联系电话:13754250338
浙江丽大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7日


来源:浙江丽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