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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第六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6-11-18    阅读:11,800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承办的2016年第六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将于12月4日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4日下午1:30—5:30报到,12月5日至12月18日上课(周六、周日照常上课)。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浙江翔园宾馆一楼大厅(杭州市德胜路235号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北大门);培训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经各地律协实习登记,已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或申请领取公司律师工作证,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上述人员须成功通过网上预报名,并已完成交费。
    四、培训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 
    (三)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六)其他提高律师综合素质的内容。
    五、培训费用及交费方式
    培训费1000元/人(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1500元/人),在温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登记的学员,其培训费用由温州市司法局统一支付。
    交费方式:银行汇款,收款单位: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账号:733271018260001671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省府路支行(汇款时须注明单位和学员姓名),联系人:茅丽赛,电话:0571—88854345。
    六、食宿安排
    培训期间住宿费、餐饮费自理。餐饮:如选择在学校就餐,报到时学员可以向会务组办理浙工大临时饭卡,自行充值再消费,但需缴纳20%的搭伙费(校内饭菜价格低廉,学校不对临时就餐补贴)。住宿:为便于管理,统一安排在翔园宾馆,按报名表上勾选“是否需要住宿”为准,房间分普通双人间(两人合住)130元/人/天,豪华双人间(两人合住)150元/人/天两种(均含早餐),费用直接交翔园宾馆总台。
    七、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报到时不接受现金交费,参加培训人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登记的学员除外)请在11月28日之前将汇款凭证或者现金交款单(注明开票抬头)发至省律协邮箱:zjlspxb@163.com,联系人:雷雪飞,电话:0571—85124021。
    (二)本期培训班为2016年度最后一期,逾期不办理转账交费等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培训,须重新报名。
    (三)从2017年开始,培训班报名采用微信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要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先关注省律协微信公众号:“浙江律协”。联系人:洪安新、李若珍,电话:0571—88859537。
    (四)报到时,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公司律师须提供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培训证明)和汇款凭证或者现金交款单。
    (五)培训人员携带正面免冠2寸近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单位名称)。
    (六)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七)培训期间免费提供开水,请各学员自带杯子。
    (八)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地律协及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附件: 参加2016年第六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学员名单


                                       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
                                       2016年11月17日



来源:培训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