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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维权、投诉案件以及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3-21    阅读:3,066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为了解掌握各地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律师投诉案件查处情况,根据全国律协要求,开展2011年度律师维权、投诉案件以及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一)做好律师维权、投诉案件以及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工作是律师协会了解掌握律师执业环境与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权、投诉查处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强化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律协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坚持全面、真实反映各地情况的原则。各地律协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写,认真、细致统计本地区的维权、投诉案件以及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和数据,加强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各地律协需提交2011年度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对维权、投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也可一并提出。

二、《统计表》填报的具体要求

关于《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

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统计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至12月。

全国律协今年对《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做了微调,调整后《统计表》更加简化,便于填报。各地律协在填写2011年度《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时要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注释要求,逐项填报;表格中不能涵盖的,可以以报告的形式单独上报;填写不下的,可以另附表格填写;本地区统计年度期间没有维权案件发生的,要以文字形式说明情况。

、关于《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表》

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表》统计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至12月;各地律协在填写《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表》前要仔细阅读此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按照表格事项逐项填报。

三、提交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的具体要求

各地律协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案件的种类及分析;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从往年各地律协上报情况来看,湖州、嘉兴、舟山等市律协做得比较好,少数律协存在工作报告的情况。希望各律协在总结2011年度维权、投诉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及时报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

、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地律协于2012410日前将《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律师从业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统计表》统计情况工作报告报省律协会员部,并将电子版发至律协会员部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859539

电子箱:zjslsxhhyb@163.com

    

二〇一月二十一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