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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新司法解释解读及建设工程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杭成功举办
日期:2023-04-04    阅读:2,928次

       2023年4月2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民法典》合同编新司法解释解读及建设工程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杭州成功举办。省律协副会长唐国华,《建筑时报》社总编辑余凯凯,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陈太祥致辞,省律协副秘书长曹悦出席会议,研讨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陆松祥、省律协建设工程委主任李乐敏、副主任裘红伟分别主持。

       唐国华在致辞中指出,律师行业与建筑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常态化的交流机制与模式。这次通过探讨《民法典》在建设工程中适用的实践问题,促进了建设工程律师专业工作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促进建筑行业的规范化。


       余凯凯表示,能共同学习即将出台的有关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文件,共同探讨一些长期困扰建筑行业的法律问题非常有意义。


       陈太祥表示,近些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工程纠纷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建工领域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能进一步深刻理解《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规避各类风险和维护自身权益。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姚辉作了题为《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制定中的若干问题》的主题演讲,就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条款进行逐一解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圣平作了题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中的争议问题》的专题演讲,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分别从主体、客体范围、成立、效力范围、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的竞存及其处理等方面展开具体讲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江宇奇作了题为《民法典实施后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的新问题》的专题分享,围绕民法典施行后建工条文的修改、2020年建工司法解释第43条相关问题、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工程款问题四个方面结合审判案例进行了阐述。


       本次研讨会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省律协建工委委员、非委员律师、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及建筑企业代表等共计400余人参会,线上累计观看人数达4000余人次。




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