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6月9日,省司法厅召开促进浙江律师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就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征求意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副会长郑金都,秘书长陈三联,杭州市律协会长胡祥甫参加座谈。
座谈会邀请省社科院、省法学会、浙江工业大学等部门的专家学者座谈交流。会上,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就如何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李会光副厅长对与会专家学者为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指出,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决策部署下,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在服务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会光副厅长指出,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当前,我省律师事业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律师管理部门要正确把握律师工作的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促进律师业自身的科学发展。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加大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为律师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律师人才培养选用、队伍教育管理等工作,努力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
省社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研究员陈柳裕,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陆剑锋,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于世忠,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高鸿宾等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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