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及各位律师:
为帮助我省律师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省律师协会定于2015年3月21日举办“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3月21日(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 会期一天
报到:3月20日下午15:00-18:00
3月21日上午08:00-09:00
二、培训地点
地点:杭州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报告厅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 0571-88066888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解读
主 讲 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博士后 黄建中
四、培训人员
(一)省律协民商委、建房委委员;
(二)各市律协组织的相关律师;
(三)其他报名律师,限报30人,额满为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提供午餐,交通、住宿费自理,需在之江饭店、香园饭店住宿的律师报省律协会议可享协议价,报名表上请注明住宿情况;
(二)报名参加的律师请于3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zwh87755601@163.com ,报名是否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
(三)联系人:周晓钦 唐丹麒 0571-87755601。
附件1:各市律协统一报名表
附件2:
浙江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