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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院致函感谢我省律师
日期:2015-11-24    阅读:2,724次

近日,省律协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感谢信中提到,该院审理姚小兵等三人故意伤害并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一案过程中,我省台州临海市普安律师事务所祁国敏律师受被害人亲属陈美女等人委托,担任陈美女等人的诉讼代理人。祁律师参与本案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中,在最大限度保证其当事人利益的同时,积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协助司法机关做好被害人亲属的安抚及涉案矛盾化解工作,在促进本案案结事了的同时,展现了浙江律师良好的政治、法律素养及严谨 、务实的工作作风。

    此案中,被害人葛时福的妻子陈美女因不满原判决中相关事项而提起上诉,并委托浙江普安律师事务所祁国敏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祁国敏律师本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向被害人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并认真研究案情,主动与陕西省高院主审法官联系,依法提出合理建议。祁律师还积极配合省陕西省高院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促使刑事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化解了矛盾。在刑事部分,被害人家属也向陕西省高院提出了谅解书。

近年来,省律协积极引导律师发挥职能优势,促使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目前,我省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2852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1561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31381家,基本实现全覆盖。2012至2014年,全省律师共处理涉法信访9000余件。2011-2014年,全省律师参加公益法律服务27万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3万件。通过律师的有效参与,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减少了诉讼中的对抗性,缓解了法院调解压力,节省了社会司法资源,达到了实现“案结事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