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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的决定
日期:2009-12-12    阅读:1,377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近年来,在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业形象好、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青年律师。为进一步发现和培养青年律师人才,鼓励青年律师积极进取,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层层推荐、严格评选,决定授予以下30名律师“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崔海燕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徐宗新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邹  峻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蒋朝镖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周庆艺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夏海玲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

杨介寿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叶  明  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

王善良  浙江富林律师事务所

史晓沪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

胡力明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魏德祥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倪伟明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陈胜利  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

冯  坚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刘华英  浙江宁越律师事务所

鲍江云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刘清清  浙江婺州律师事务所

方刚成  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

朱美聪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李  瑾  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

杨  勇  浙江德基律师事务所

连  瑜  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

朱浩松  浙江君豪律师事务所

董  杰  浙江桀言律师事务所

倪卫星  浙江莫干山律师事务所

高振华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郝  利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厉  健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罗  云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青年律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律师行业要以受表彰的优秀青年律师为榜样,学习他们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学习他们维护公平、执业为民的优良品质,学习他们勤勉尽责、恪守诚信的执业操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培育律师职业精神,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展示新形象、做出新贡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