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全国律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蒋敏通报全国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4月21日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明确: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为推动人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通知》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引导各地律师协会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要求,全国律协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20﹞6号),对全国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作出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措施的适用对象、适用时限、实习登记条件、实习与考证的衔接及启动时限。强调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作为当前形势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在律师行业落实落地。
自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律师协会高度重视,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总体来看,各地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律师协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人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通知精神及全国律协通知要求。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意义重大,也是律师行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各地律师协会第一时间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就相关工作作出细化安排。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均出台了具体办法,全国律师行业已有1926人通过“先实习、后考证”阶段性措施顺利实现就业。
紧密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
为确保“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律师行业得到贯彻落实,各地律师协会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特别是针对“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的特殊性,对实习管理工作的整个工作流程作出细化安排。在工作中,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让出台的各项措施办法管用、好用。
一是注重形成工作合力。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合发文,对阶段性措施作出细化安排,有省级律师协会立足行业管理职责,将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出台的阶段性措施细化为操作性强的规范指引,形成优势互补、合力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稳定就业预期。各地律师协会指导律师事务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律师事务所积极吸纳符合条例的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有地方律师协会提出,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满后,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事辅助工作,帮助实习人员实现就业平稳过渡。有地方律师协会指导律师事务所签订承诺书,确保享受此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他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同工同酬。
三是注重便捷高效办理。各地律师协会普遍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具备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阶段性特殊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有律师协会开发“先实习、再考证”实习人员网上管理系统,开设专项申请通道,保障申请环节畅通。大部分省份已开通网上实习申请通道,有效解决了面对面送材料的问题。部分省份探索建立了“先实习、再考证”实习人员单独记录电子台账和管理档案,对实习信息进行收集,对相关数据及信息变更统一采用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政策宣传,彰显社会责任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律师协会主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发布信息,积极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政策宣传,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对律师行业落实相关就业政策的监督,进一步彰显律师行业积极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主动参与做好“六保”“六稳”的责任担当,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全国律师行业得到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