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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只占3%——律师“大咖”谈如何走出困境
日期:2014-09-04    阅读:1,502次

  本报记者 黄娟

  来自省律协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116万家在册企业中聘请法律顾问的只有3.5万家左右,仅占总数的3%。
  企业法律顾问比例为何这么低,这种困境该怎么破解?
  上周末,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法顾委”)召开首次工作会议暨“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经验交流会”。近60名“加盟”“法顾委”的“大咖们”就企业需要怎样的法律顾问,亮出了自己的观点。

  企业与律师可以“抱团取暖”

  如何破解企业聘请法律顾问这一“瓶颈”?省律协副会长、“法顾委”主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冯震远对此也充满兴趣。“就以小微企业为例,很多小企业不愿意多出钱来请法律顾问,而律师在小微企业也不能获得太多利益,导致双方都不情愿。”他建议,可以搞“团购服务”。
  冯震远为此想了个“点子”。他觉得,一方面可以依托行业协会,成立业务相似的企业“联盟”,如皮革企业“联盟”等;另一方面可以由当地律协牵线,成立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互相抱团“取暖”。这样,不但能开拓企业法律顾问的市场,也能让小微企业获得法律服务,律师将有更多的发展渠道。
  “法顾委”副主任、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主任何乃忠说,他也一直思考这个问题。他认为,可以从多个角度寻求创新。“我觉得,首先应该对法律顾问服务这个行为进行实务研讨,要让企业更清楚地了解这项服务;其次可以开发一些法律顾问产品,譬如,融资服务产品,里面可以包含抵押、股权、商标、新三板等相关法律内容,这样,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获得配套服务。”
  为了让青年律师有所借鉴,何乃忠还提出,可以将法律顾问服务行为规范化,做一份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的操作指引,培养青年律师成为合格的法律顾问。

  律师能力不过关 企业“半路刹车”

  何乃忠从事法律顾问工作20多年,他认为,比例这么低,是企业和律师双方面造成的。
  “现在不少企业老总对律师有‘误区’。律师有三大服务:诉讼服务、非诉讼服务、法律顾问服务,但老总们只知道律师的诉讼服务,他们认为,只有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找律师,平时没遇到法律问题,就不需要律师。”何乃忠继续说,即便企业遇到问题,老总首先想到的也不是律师,而是找“关系”。所以,在企业当中,律师自然就不“吃香”。
  站在律师角度来说,何乃忠认为,现在律师队伍良莠不齐,也是造成企业法律顾问遇冷的重要原因。“有不少老板跟我讲,他们曾经找过法律顾问,但是,这些法律顾问并不能很好的解决企业法律问题,导致企业‘半路’与对方中止合约。”
  曾经,就有一家企业的老总向何乃忠“吐槽”。据该老总说,去年,他们聘请过一名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本来是希望这名律师能对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结果却事与愿违,在一桩案子中,律师将股权激励机制,混淆成了赠与机制,导致公司损失惨重。
  浙江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勤华是一名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前不久,一家企业老总请他支招:几千万元闲置资产,该怎么投资?从这里,程律师也发现,做好一名企业法律顾问,不仅仅要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还应该是一名“智囊”。
  “现在很多律师就是这样,只忙于应付手里的案子,不提高自身能力,从而导致法律顾问只停留在‘顾’和‘问’上。”何乃忠表示,律师要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还应加强学习,在提高专业水平的基础上,提高综合能力。

  “法顾委”工作将全面展开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企业法律顾问外,目前全省有2945家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30695家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
  “法顾委”的首次工作会议上,大家还就政府法律顾问、农村法律顾问、社团法律顾问、业务研究与指导等展开讨论,为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
  作为“法顾委”的副主任之一,北京国纲华辰(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加宁则就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思考。
  “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某一行政执法领域的行家,律师要做好法律顾问,我认为,首先自己要充好电。”朱加宁认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的好坏,不仅涉及政府行为的有效性、效率性以及政府形象,还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顾问工作的可持续性,应健全必要的考核监督制度。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表示,会议过后,“法顾委”将围绕这些新开设的版块,有条不紊地在全省开展工作,譬如,出台相关指引等,使我省法律顾问这项传统业务不仅在“量”上有突破,更在“质”上有提升。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