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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日期:2024-08-01    阅读:721次

        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在此声明,变更前债权债务等由原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陈宰正本人承担。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起45日内,提供有效凭证到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联系电话:0576-85808120  地址:临海市大洋西路32号2楼办公室。

        

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
2024年8月1日


来源:浙江台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