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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律师、法官携手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日期:2014-10-23    阅读:1,421次
  见习记者 楼英佼
  法官、律师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热门话题。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涉诉矛盾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法官与律师打造成化解涉诉矛盾的职业共同体。
  “在现实中,部分当事人对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案件不满意,常常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范云介绍说,为了调和法院与部分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从去年开始他们就在酝酿让第三方律师参与进来,通过律师的介入,搭建沟通平台。
  记者从《意见》中看到,法官与律师在诉讼、案件执行中发现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甚至重大事件的苗头,应相互联系,共同研究化解方法。要加大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的联合化解力度,法院委托司法局化解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应预先制订工作计划,由司法局确定负责律师,帮助化解部分涉诉信访案件,参与个案的信访听证,约谈信访人做法律解释、劝导工作。
  “我们也进行了商定,不同的案子将安排不同的律师牵头组成专家团队。通过律师对案卷的重新调阅、向原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等方式,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范云表示,律师如果发现个别案件确实存在事实没有查清以及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形,会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案件重新审理的机会;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存在问题,但考虑到当事人存在实际困难,律师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司法救助建议等。
  对这一创新举措,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自立比较看好。他说,律师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对律师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在行业内的地位都有很大的提高。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