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7日,浙江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示范班在革命圣地井冈山成功举办,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旭东,中共井冈山市委党校副校长傅波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省各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行业党委办公室主任和部分律所党组织书记等近40人参加此次培训。
傅波对浙江省律师行业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详细地介绍了井冈山的革命历史,并为本次培训示范班授予班旗。
吴旭东指出,此次培训是在律师行业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之际举办的,十分及时,也很有必要。他强调,一是要全面系统学,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代精神的深刻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突出重点学,要深入思考和把握律师队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贡献律师的智慧和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律师力量。三是要结合实际学,要心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把学习教育与律师行业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四是要示范带动学,各市律师行业党委要高度重视,参照培训示范班模式做好本地区政治轮训工作,带头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江西省委党校教授李才平,井冈山革命博物馆馆长、党总支书记刘宇祥,井冈山市委党史办原主任廖明华,吉安市委讲师团团长孙媛凤分别以《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新时代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井冈山斗争和井冈山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授课。
培训期间还举办了学习交流活动。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胡光春感悟井冈山斗争精神,分享四点学习心得体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钱轶钢结合律师职能作用,作《坚定政治信仰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分享。浙江中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黄长江围绕党员律师初心使命,作《中小型律所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主题分享。其他参训学员也纷纷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