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业务研究 >> 研究动态
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日期:2012-11-27    阅读:4,352次

11月23日,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破产管理委”)在杭州召开换届大会。来自全省近50位律师参加了会议。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副秘书长俞柏盛到会。换届会议由沈田丰副会长主持。

省律协破产管理委是省律协为了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辅助政府、企业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危机,而于2008年整合我省专业律师的力量专门设立的专业委员会。

经全省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各市(省直)律协推荐,共有近150位律师报名参加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为做好本次换届工作,保证新一届破产管理委的广泛代表性和高度专业性,省律协结合省高院第一批与第二批破产管理人名册,对申报律师进行了多轮筛选,经换届会议确认,48位律师成为新一届破产管理委委员。

本次换届,共有四位律师竞选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对主任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换届会议上,参选律师各自发表精彩的施政演说后,由与会委员无记名投票,产生了新一届破产管理委主任的候选顺序。候选名单将提交省律协常务理事会,以确保选出责任心强、富于创新、委员公认、有凝聚力和号召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于专业委员会建设的主任,使委员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换届会议上,沈田丰副会长充分肯定了第一a届破产管理委的工作,并对新一届破产管理委提出了新的希望,新的要求。他表示:专业委员会建设,一直是省律协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位当选委员,都应当具有奉献精神,更好地在专业委员会的平台上,为我省企业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新一届破产管理委,应更注重调动全体委员的积极性,强调创新,努力发挥专业委员会在学术交流、决策咨询、桥梁纽带等方面的优势。他还指出:专业委员会建设应严格遵循《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考核细则》的规定,对不称职的成员,将予以及时调整,并吸收有奉献精神的专业律师为新委员。



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