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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律师论坛成功举办三届 两岸律师交流合作形成机制
日期:2013-01-29    阅读:2,933次

  记者近日从福建厦门市司法局获悉,在两岸关系发展迅速、《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的大背景下,海峡律师论坛于2010年在厦门创办,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坚持增进两岸律师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的目标,得到两岸律师的热烈响应和广泛认可,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品牌效应更加凸显。  

  厦门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吕参军表示,作为目前两岸律师界交流唯一的平台,海峡论坛规格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两岸律师交流合作的权威平台。201212月,第三届海峡律师论坛首度赴台举办,得到两岸官方高度关注和两岸律师界的热烈响应,在台湾地区产生较大的影响。台湾地区律师界权威行业公会普遍参与,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专门为论坛发来贺电。 

  据介绍,近年来海峡论坛围绕ECFA实施过程中两岸律师在构建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两岸投资保障机制、两岸知识产权保护、两岸民事纠纷解决等法律实务中的角色与作用以及加强合作互助等展开广泛深入研讨,为进一步深化两岸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合作提供了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体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本内涵,反映了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顺应了两岸经济交往合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客观需要。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