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及全省非委员律师: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自施行以来已逾八年,鉴于实践中不断出现诸多新的、复杂的疑难法律问题为《司法解释》所无法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的起草工作。全国律协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司法解释(二)》的建议稿。
为此,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拟向全国律协提交一份建议稿,现特向全省律师征集建议。望各位委员及律师献计献策,将您在执业过程中适用《司法解释》时遇到新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建议整理成文,于2013年1月30日前发至省律协建房委邮箱:jianfangwei@126.com。
联系人:者丽琼
联系电话:18616029250
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