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象公司)是天台县一家专业生产生物防腐剂的重点骨干企业,属全国食品防腐剂生产的龙头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一度达70%,该企业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国家级奖项。近几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倒闭。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沈颜新个人名义向各地金融机构借款近1亿元,向社会不特定人集资高达6亿多元,涉及社会债权人300多人,分布全国各地。
其与约六家公司(浙江银象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天台银象生物化工厂、浙江银象矿业有限公司、北京天地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斯泰塑胶有限公司、“亨得利”有限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涉及面广,资产处置难度大,法律关系复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需要对银象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沈颜新个人和相关联的约六家企业进行资产处置。目前银象公司的资产已变现,约有1.5亿元人民币存放在指定帐户。银象公司于2012年3月向天台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现要求选定破产管理人条件为:
1、担任过三次以上破产案件管理人;
2、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报酬不超过二百万元。
3、工作范围包括银象公司及约六家相关联企业的债权债务的清算、资产的处置和债务的偿付(合计债务约3.5亿元),法人代表沈颜新个人的债权债务清算、资产处置和债务偿付(合计债务约3.5亿元)。
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名册内的破产管理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且属于浙江省人民法院第一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的破产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至五月四日止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1503室咨询。
联系电话:0576-88553028 81309111
联系人:金林桂、裴超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