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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职律师岗前培训预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8-22    阅读:9,716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掌握我省拟参加公职律师岗前培训人员情况,完善培训报名流程,便于公职人员报名学习,现就公职律师岗前培训预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登记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系本单位在编公务员;

(三)可以从事公职律师工作。

二、预登记流程

(一)登入浙江省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zjbar.com,在右上方点击公职律师岗前培训预登记栏目,认真阅读预登记须知,进入预登记窗口;

(二)如实、详细填写所有栏目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系统自动提示预登记成功后视为预登记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拟参加培训的公职人员,认真做好预登记工作,未按要求填写预登记信息将无法报名参加培训。

(二)已经成功预登记的人员,请关注浙江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律协”(zhejianglvxie),届时可以直接通过公众号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的报名工作。

(三)省律协根据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预登记人数及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场次及规模。公职人员预登记时间将影响到正式参加培训的时间。

(四)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市律协通知相关公职律师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电话:0571—87755609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方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