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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会光副厅长调研绍兴律师工作
日期:2011-03-02    阅读:2,736次

31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到绍兴调研律师工作,实地走访了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座谈会上,李会光副厅长分别听取了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律师协会关于绍兴律师工作的情况汇报。李副厅长对绍兴律师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律师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是治病救人的法律医师。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法制建设,离不开律师工作,广大律师任重道远。李副厅长强调:律师工作,一要呼应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找准切入点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当好法律参谋;二要对接司法行政工作,树立全局意识,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融入党委政府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三要规范律师行业管理,提高责任意识,从研究规律入手,形成制度化、系统化的律师业管理模式;四要加强对律师的服务,主动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为律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律师对司法行政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调研过程中,李会光副厅长先后走访了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了解律所的发展历程,与律师亲切交谈,鼓励律师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认同感,规范执业,热心公益,提升形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现律师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认真总结发展经验,找准律所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探索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走品牌化、标准化的健康发展之路。

绍兴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王兰青,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等陪同调研。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