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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2-21    阅读:2,510次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义乌市律师协会: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几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律协应及时将文件转发给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应组织所内相关律师认真填写《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将调查表统一递交当地律协。

二、各地律协要收集调查表并进行汇总,分类填写四张统计表格(附件2、3、4、5)。

三、各地律协请将汇总后的统计表及调查表于3月1日前发至省律协研究室邮箱:zjslsxhyjs@163.com。

四、联系人:省律协研究室 邓伟峰

    联系电话:0571-87755606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3年2月20日

附件:全国律协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