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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文化建设纲要
日期:2023-09-15    阅读:549次

     (2012年2月18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八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我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以及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及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要求,以确立律师正确的执业理念和职业精神为核心,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发展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律师文化建设,保障和推进全省律师行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本质属性要求律师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确保律师文化建设始终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和社会主义律师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坚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律师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根据我省“十二五”期间文化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律师文化建设应与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坚持律师职业特点。律师文化是律师创造、律师共享的文化。律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律师文化除了具备其他职业共同的精神特征外,还有其特殊性。必须从律师职业本身追寻规律和特点,概括出富有我省律师鲜明风格和职业特点的精神内核和文化风貌,激励全省律师践行法治、诚信务实、勇于担当、不辱使命。
    (四)坚持与时俱进。律师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当虚心向走在文化建设前列的兄弟省市学习,借鉴成熟法治国家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使律师文化体现时代特征。
       三、律师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律师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通过全省律师的共同努力,实现如下总体目标:律师文化建设在律师行业内形成共识,律师文化实践活动全面展开,律师文化建设的评价体系初步形成。
       通过坚持不懈的律师文化建设,形成全省律师共同的职业精神,即忠于法律、勇于担当、诚信务实、勤勉尽责,引领浙江律师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力量。

       四、律师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凸显浙江律师职业精神

       律师文化建设,必须紧密围绕浙江律师精神,以坚定信念、崇尚法治、追求正义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职业操守为一体,反映律师对服务经济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律师文化建设工作中,应教育和引导律师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工作信念;教育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形成良好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协作精神;教育和引导律师行业树立积极向上的行业风气,保障律师事业长足发展。

  (二)完善职业道德体系和行业规范体系

       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和律师行业规范体系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两个体系建设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以律师价值理念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航标,积极倡导和推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使律师成为道德之师、法律之师。

  (三)制定律师文化建设的评价体系

       要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建设总目标,从丰富律师的文化内涵、增强律师的文化底蕴、提高律师的文化层次、塑造律师的健康心理四个方面提高律师的文化品质,培养律师崇高的职业精神、先进的思想理念、正确的价值取向、杰出的现代意识、良好的职业操守、高尚的伦理道德、深厚的文化素养、精湛的服务技能。

       要根据科学性、综合性、实效性的原则,全面系统地选择律师文化建设各种要素指标,设计一套综合性强、覆盖面广、可信度高的评价标准,规范操作评价工作;制定律师文化建设评价框架,对选择的各种要素指标进行分类,划分成具体的子项系统,作为评价的客观对象;通过专家评判、社会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按照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对律师业发展的作用、对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作用、对执业律师个人发展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并作出综合结论。律师文化的评价,要体现参与的广泛性、内容的开放性、目标的针对性。

  (四)创建一批具有优秀文化品质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也是律师文化的基本载体。律师事务所文化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建设优秀文化律师事务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实践律师宗旨的政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建立科学领导体制、合理配备人力资源、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组织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体现人文特色的管理文化建设;必须坚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竞争能力、创建特色品牌、运作规范有序的经营文化建设;必须坚持运用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机制、体现服务功能、实现服务目标的服务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工作标准要求、规范进行法律服务的行为文化建设;必须坚持营造整洁优美环境氛围、展示律师优秀内在气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形象文化建设。

  (五)塑造、培育良好的律师个体文化

       律师个体文化是律师整体行业文化的基本要素,作为个体文化主体的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维护行业形象、恪守职业操守,以渊博的知识、大方的举止、儒雅的形象展示我省律师的风采。
       五、律师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全面实施律师文化战略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关系到律师行业发展全局。律师文化建设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在于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把律师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律师总体发展规划之中,制定现阶段律师文化建设发展战略,落实律师文化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律师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把律师文化建设作为全省律师工作的重点;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从人、财、物三个方面保障律师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不断加强文化平台建设,协会要有专门的网站和定期出版的会刊,律师事务所也要有自己的所网、所刊、所徽。这些律师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可以记载和反映律师文化建设的进程,交流律师文化建设的成果,提高律师文化建设的水平,培育一批律师文化建设的精英群体;要建立考核机制,把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评价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标,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评优、奖惩、考核中体现,以鼓励、表彰律师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观摩会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榜样典型,营造律师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