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工作方案》(中法援基联发〔2016〕2号)要求,现就我省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人数和服务地区
2016年拟在我省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15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古、云南、广西、海南。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责任心强,工作敬业,善于沟通;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3月20日—4月10日)。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可视律师报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和律师事务所,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2016年“1+1”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见附件2)。
(二)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月10日—4月25日)。律师志愿者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与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四份)一并上报省厅。省厅审核后统一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6月10日)。经“1+1”项目办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分别由各市司法局组织体检。省厅根据“1+1”项目办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律师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30日—7月10日)。6月30日前,“1+1”项目办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根据《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书》(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二)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服务的律师志愿者,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三)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四)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五)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1+1”行动招募选拔机制,通过大力宣传和动员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律师到中西部地区志愿服务的公益热情。在选拔中,要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志愿者的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等因素,加强对报名者的考评,严把招募质量关,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在落实招募选拔工作任务的同时,各地应当建立相应的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备用库。纳入备用库的律师可在以后扩大招募范围时,优先入选。
(三)认真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工作和体检工作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律师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避免在报名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积极沟通协调,保证招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要及时与省厅、“1+1”项目办联系,加强沟通,保障信息通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571-87054410、87054376
联 系 人:许赛莹、周志远
传 真:0571-85114046,87054366
E-mail: 179086025@qq.com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2.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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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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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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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 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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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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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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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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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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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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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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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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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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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 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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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 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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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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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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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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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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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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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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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可附页)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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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所在地市级律师管理部门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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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所属省(区、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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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注: 1.请附律师执业证(法律援助工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4份
2.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彩照
3.申请人为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报名表中执业地填工作地,执业证号码填工作证号码,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填法律援助中心考核意见。
附件2
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招募人数 |
1 |
杭州 |
5 |
2 |
宁波 |
2 |
3 |
温州 |
2 |
4 |
绍兴 |
1 |
5 |
湖州 |
1 |
6 |
嘉兴 |
1 |
7 |
金华 |
2 |
8 |
衢州 |
1 |
9 |
台州 |
2 |
10 |
丽水 |
1 |
11 |
舟山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