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要闻 >> 通知公告 >> 转载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1+1”中国法律援助 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13    阅读:12,395次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工作方案》(中法援基联发〔2016〕2号)要求,现就我省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人数和服务地区

2016年拟在我省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15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古、云南、广西、海南。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责任心强,工作敬业,善于沟通;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3月20日—4月10日)。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可视律师报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和律师事务所,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2016年“1+1”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见附件2)。

(二)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月10日—4月25日)。律师志愿者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与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四份)一并上报省厅。省厅审核后统一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6月10日)。经“1+1”项目办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分别由各市司法局组织体检。省厅根据“1+1”项目办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律师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30日—7月10日)。6月30日前,“1+1”项目办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根据《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书》(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二)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服务的律师志愿者,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三)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四)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五)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1+1”行动招募选拔机制,通过大力宣传和动员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律师到中西部地区志愿服务的公益热情。在选拔中,要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志愿者的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等因素,加强对报名者的考评,严把招募质量关,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在落实招募选拔工作任务的同时,各地应当建立相应的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备用库。纳入备用库的律师可在以后扩大招募范围时,优先入选。

(三)认真做好信息审核和体检工作。信息审核工作和体检工作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律师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避免在报名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积极沟通协调,保证招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要及时与省厅、“1+1”项目办联系,加强沟通,保障信息通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571-87054410、87054376

联 系 人:许赛莹、周志远

传    真:0571-85114046,87054366

E-mail: 179086025@qq.com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2.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贴照

片处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   历

身体状况

执业年限

现执业地

执业证编号

志愿服

务地点

志愿服

务年限

是否服从调剂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个人简介(可附页)

申请书(可附页)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执业所在地市级律师管理部门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执业地所属省(区、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1.请附律师执业证(法律援助工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4份

2.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彩照

3.申请人为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报名表中执业地填工作地,执业证号码填工作证号码,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填法律援助中心考核意见。

附件2

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

招募人数

1

杭州

5

2

宁波

2

3

温州

2

4

绍兴

1

5

湖州

1

6

嘉兴

1

7

金华

2

8

衢州

1

9

台州

2

10

丽水

1

11

舟山

1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