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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日期:2025-02-19    阅读:340次
        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794388851A,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由叁佰万元减资至叁拾万元。原“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该所所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
2025年2月19日


来源: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