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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省律协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动员暨省律协七届六次理事会
日期:2010-05-24    阅读:2,612次

5 22 ,省司法厅、省律协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动员暨省律协七届六次理事会,省律协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省司法厅律管处负责人,各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负责人,各市(省直)律协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省律协秘书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吴强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俞世裕,省律协名誉会长胡虎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协会长章靖忠主持会议。

会上,吴强军副厅长传达了 510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座谈会精神,强调要按照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和“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根本,深入推进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律师队伍中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章程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不断强化律师执业监管,不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的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在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作用下功夫,强化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对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相关行业规范,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发挥好行业纪律惩戒作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有力。

俞世裕主任就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作了报告和部署。俞世裕主任指出,在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是律师事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需要,对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强化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浙司党〔20109号),力争到2012年使我省律师行业30%以上基层党组织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使全省25%的党员律师成为优秀共产党员;有20个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创建成省级示范点,有60家律师事务所建设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律师队伍;二是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三是以提高党员律师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拓展工作平台。

胡虎林会长在会上讲话。他对本届理事会工作作了肯定,并指出做好律协管理服务工作,重点是做好行业自律和维权工作,积极树立行业形象和地位,带领我省律师行业全面发展。

会上,各市汇报交流了近期开展的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情况;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省律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名额分配方案(草案)。本次会议还对本届常务理事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就省律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向与会代表进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和建议。章靖忠会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要求各市(省直)律协及时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做好部署落实工作,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警示教育活动,迅速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