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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文化建设纲要》的通知
日期:2012-02-24    阅读:2,896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为了做好我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律师事业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届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以及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省律协文化建设与宣传委员会起草了《浙江省律师文化建设纲要》,并已于2012年2月18日经省律协八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地按照《纲要》要求,全面落实律师文化建设各项保障措施,营造律师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省律协秘书处。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附件:浙江省律师文化建设纲要

                         

 

                            浙江省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