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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行业开展“普法宣传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彰显律师社会责任
日期:2013-03-28    阅读:3,248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全国律师行业广泛掀起“普法宣传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北京市顺义社区公益律师联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律师们热情接待了前来咨询的社区群众,耐心解答问题。此次活动社区居民300余人参加,发放宣传手册2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上海市律协联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安排两家律师事务所在315日开通免费咨询电话,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重庆市律协组织律师到市民活动广场,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救济、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解答,并发放500余份消费维权宣传资料,提升广大市民维权意识。江苏省海安县律师利用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排查全县消费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对经济困难及人身权益严重受损的消费者,安排律师给予法律援助。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消费者提供及时方便的法律帮助。利用《法治热线》栏目,安排律师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消费侵权典型案例进行专题点评、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消费维权观念。浙江省与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市消保委联合开展了系列法律咨询活动,组成“新苗律师志愿团”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从法律角度为消费者指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此次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和投诉大约三百余人次,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同时,省律协与消保委共同合作举办“3·15电话、网络咨询、投诉”活动,通过网络、电话投诉专线等方式现场接听、解答、受理电话咨询和投诉,并配合消保委将网上投诉案件归类分流,按属地原则分流至县、区消协处理。陕西省律协、省消协联合在全省开展“百所千名律师3·15消费者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通过《西部法制报》、《陕西律师网》向社会公告百家律师事务所名单,通过电话咨询或上门服务,宣传法律知识,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甘肃省张掖市律师协会组织甘州区消协志愿者团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当日,律师团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来访76人次,印发法律宣传资料1000份。甘州区消协志愿者团成立于2007年,其中律师团成员15人,近年来,律师团成员参与大型社会监督和调查活动5起,参与调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326件,起草《支持消费者起诉意见书》、出庭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法律事务10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了张掖律师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新疆律协委派十名律师参加由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承办的“乌鲁木齐(地区)201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活动。围绕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医疗、住房、汽车等商品和银行、保险、旅游、交通、电信、物业服务等方面的消费纠纷,律师们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答,并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在新疆师范大学分会场,新疆律协组织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向现场的教师、学生发放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并对消费咨询者所提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来源: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