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青海省公安厅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会上宣读了《青海省公安厅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国如代表省公安厅与北京市汉卓(西宁)律师事务所和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向毕海宁、陈辉、边海涛3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向他们表示祝贺。
近年来,青海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的总目标,以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为总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执法现状与法治公安的总目标相比,与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青海省公安机关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维护稳定。需要聚集社会英才、借助“外智外脑”,来帮助改进和提升公安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青海省公安厅建立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整合社会法律优势资源,助推公安机关工作转型升级的一种尝试。
最后,受聘法律顾问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一致认为青海省公安厅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聘任法律顾问参与公安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对全省公安系统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表明省公安厅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警的超前意识并表示要发挥职业优势、强化专业学习,努力为公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